更新时间:2022.10.21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向人法院请求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如果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
交通事故可索要精神赔偿的情形有: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
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前述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向受害人一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标准一般是按照实际的支出或者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计算。
轻微擦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凭票据支付;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
我国没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23日进行了修正。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的,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他人残疾的,还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赔偿金额: 1、直接损失赔偿标准:一般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原则上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几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