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病,但在3天后死亡的,一般不是工伤。如果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才是工伤。
上班期间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者自杀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即使在上班期间死亡,也不得认定
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能算工伤了。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然发生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必须是在48小时以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算工伤,超过48小时了,不属于工伤,不能按照工伤
劳动者在试用期上班时摔伤,如果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等情形的,属于工伤;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则不属于工伤。在认定工伤时,试用期的劳动者与正式工的标准是一致的。
上下班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与受伤原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自己不慎跌倒,被高空坠落物打中,以及其他由于自己疏忽或者一些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而非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所造成,都不能够认定为工伤。
下班摔倒不属于工伤。职工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的,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摔倒的,应当由自己承担摔倒的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