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
以下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形式:以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不同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界定为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未发表的作品有著作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中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对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其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但是属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较强人身依附性的著作权保护期不受时间的限制。
汇编作品就是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作品。
1.自行拍摄。自行拍摄的人像作品,著作权归摄影师个人所有。2.合作拍摄。与别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各方共同享有。3.委托作品。受人委托拍摄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先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著作权就归受委托人,也就是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