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口述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是若职务作品主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1.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2.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但是署名权由作者享有。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
职务作品的话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
认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方法: 一、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二、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
⒈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下: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就应当获得对方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不需要适用上述的要求。能够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主要是指,作者各自
申请作品著作权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确认登记的主体。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都可以申请作品登记; 2、选择登记的部门,一般是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 3、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