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针对抵押的相关规定,抵押人不一定是债务人。要确定抵押人是否为债务人,要看抵押物的权属。如果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提供的,则抵押人为债务人,如果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则抵押人不是债务人。综上抵押物可以是债务人提供
不是,抵押财产折价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当事人,特意在合同里面约定连带责任,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赔偿。
借款人是债务人。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债务人的保证人有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民事主体。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
保证人还钱之后能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
抵押人不一定是债务人,因为有可能是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抵押财产,如果第三人或者债务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是欠债方。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向反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是债务人,反担保人可以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但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债务人的保证人所担保的债权一般不是反担保的债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若是一般保证的,就保证范围内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就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