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如果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劳动者一般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申请来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
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劳动者离职,只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就行;但属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中止情形: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其他正当理由。从中
辞职后1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者待岗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这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一般是有效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进行计算。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因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产生争议的,则整个在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都可以依法提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