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影视作品,指的是利用摄录设备,将一系列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有形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的方式:一般由制作者享有。但是署名权由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
根据法律,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就著作权的所有权达成协议;没有特别协议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受托人也可能有一定的限制,如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委托工作,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看,中国版权法规定了委托
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适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保护期,即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委托人为公民的,以公民作品的保护期为计算方法,即作者一生及其死亡后50年。受托人享有著作权的,应当根据著作权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确定标准是: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述规定以外的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
委托作品软件著作权归属原则是: 1、以双方的合同的约定为优先原则; 2、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或者双方没有订立合同的,则委托作品软件的著作权是属于受托人。
职务作品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著作权归属:由作者享有。但是如果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而而创造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等,除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委托作品软件著作权归属原则:以双方的合同的约定为优先原则,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或者双方没有订立合同的,则委托作品软件的著作权是属于受托人。
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享有该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根据合同的约定有权获得劳动报酬。除此以外的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适用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保护期,即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委托人为公民的,以公民作品的保护期为计算方法,即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受托人享有著作权的,还应当根据著作权主体是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