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有关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三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审在中院的刑事案件有两种,一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在实务中,对于第二点,司法机关主要从具体案件中,公诉机关依据当事人犯罪而得出的初步量刑意见来决定是否由中院管辖。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杀人、强奸、抢
如果民事案件必须以立案之后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民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如果民事案件和立案的刑事案件没有关系,那就没有必要中止审理。
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 工伤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 (一)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工伤认定中止的法律规定如下: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但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有下面四种情形的,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具体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刑法的诉讼
刑事案件中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是:除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其他所有刑事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的有: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特殊情况以外。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公开进行。
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
刑事案件中刑事侦查讯问,有两个规定,具体如下: 1、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侦查人员在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没有好坏这一说法,具体要根据案件确定。法院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刑事案件中的法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累犯、主犯、自首、立功、犯罪中止、防卫过当等。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而酌定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