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
关于一审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时间法律规定侦查期限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审刑事案件审查时间为两个月,至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在上述期限还无法审理完毕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延长。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司法鉴定不能够保证其结果的权威性,就无法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实在人为鉴定结果不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在刑事案件的调查当中,鉴定的作用主要是在涉及到一些比较专业需要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支持时会运用到的方法,为了加快案情调查的进度。不过若是其鉴定的流程违反法律法规或是经核实发现鉴定负责单位以及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没有达到要求、鉴定员弄虚作假或是没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如下: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当事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涉及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其中一方因为不能抗拒的事由,没能够参加诉讼的,或者其他应该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法庭都有可能中止审理,待到这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消失以后,再重新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确已发生,而且危害社会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并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 2、需要追究刑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
刑事案件的证据如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中有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 首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其次,再审的案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此时刑事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终止。
刑事案件再审法律规定:对于由新证据、原判错误或者定罪的证据部充分等情况下可以再审,只有在检察院的抗诉下,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且检察院必须派员事先查阅案卷并出席法庭,检察院出席再审法庭,应与法院的审判管辖相适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