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如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依据、理由的,或拒绝听其陈述、申辩的,除了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外,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警告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诫的一种行政处罚。从性质上分,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申诫罚是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提出的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其继续违法的措施。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是指定罪量刑的刑罚种类是拘役,刑期是三个月,但是暂缓执行,考验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要回到居住地社区接受社区矫正,六个月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决的三个月拘役。
缓刑,全称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拘役三个月,暂不执行,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六个月的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六个月期满后,原判刑罚视为已经执
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是指定罪量刑的刑罚种类是拘役,刑期是二个月,但是暂缓执行,缓刑考验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要回到居住地社区接受社区矫正,三个月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决的二个月拘役。
行政处分时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
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规章,给所工作中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行的惩处和制裁
行政处罚的概念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的意思是是:对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处罚结果一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一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在一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和行政活动的实际情况,行政确认的形式包括:认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的意思是对判处拘役三个月的刑事处罚,在三个月内暂不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对罪犯三个月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再决定是否执行三个月的拘役。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