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仍有可能要承担责任。担保合同一般是作为主合同中的附加条款,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法律规定了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债务人、担保人
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抵押车的买卖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车辆的所有权。若此时抵押车辆为解除抵押手续的,买受人只能取得使用权,不得取得所有权。
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仍可以就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车辆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和具体的数额,进行抵押的车辆的具体情况,债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的具体期限以及车辆担保的范围等。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车辆抵押合同一般有以下这些内容: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确定卖车人是否对车辆享受所有权;第二,车辆行车证、所有权登记证书(绿本),保险等需要核实真伪;第三,合同中注明购车款的数额,给付时间,以及给付方式;第四,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无效。抵押权、质权均属担保物权,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得由民事权利主体随意创设或消灭。当事人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的,有违法定原则。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如果该期间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是有效的,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担保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主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
车辆抵押合同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基本内容; 3、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4、抵押汽车的名称、质量、价款等情况; 5、担保的范围等; 6、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等; 7、约事
抵押权的成立是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生效后,去登记部门登记,成立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质押期间无效。抵押、质权只因抵押、质权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只因抵押、质物的消失而消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