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需要承担的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该罪的,则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滥用职权罪的处罚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共犯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处罚,主要包括两点: 1、一般情况下,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情节属于特别严重,则会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成立滥用职权罪,必须有滥用职权行为,如果行为人是在具体
中国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我国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规定是,犯罪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最新既遂处罚标准: 1、刑法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2、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造成公
法院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