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无罪羁押赔偿原则所谓无罪羁押赔偿原则,是指只有在受害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对其采取的拘留、逮捕以及判处拘役、徒刑等羁押行为才是错误的,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拘禁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赔偿的情形的国家就会赔偿。赔偿方式为,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是指国家机关承担的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因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影响,对受害人名誉和荣誉的赔偿方式;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羁押终止侦查,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看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
非法拘禁能够获得民事赔偿。非法拘禁的被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均可请求民事赔偿。若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错误拘留的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非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人身赔偿的权利。
超期羁押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
刑事拘留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相关的侵犯受害人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当事人被错误羁押的,若其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书写诉状进行起诉: 1、写明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基本信息; 2、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写明证据以及来源。 在国家赔偿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错误羁押的情况,并
羁押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