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具
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的程序是: (1)确立房地产开发用地控制指标。 (2)制定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 (3)拟定具体出让方案。 (4)正式报批,政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准权限相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 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符合规定的用途,使用、占有、收益都是合法的。比如农用地只能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如果用来建造房子,则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
土地使用权50年的规定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综合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意思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可以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土地使用权征购的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选址。 (3)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政府核准方案。 (4)划拨建设用地。 (5)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评估原则是最有效使用原则。对于土地,用途的多样性,决定了人们对它的利用情况,或者从使用情况来说,一定要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个满足目的为前提,土地的价格应与地块的效用发挥具有直接的关系。应用这个原则时,应注意:应根据城镇规划中的最适宜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必须是出让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各项程序;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到有关机构进行使用权转让登记。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是属国家投资或其他投资者投资建设,用于非经营或非营利性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项建设用地,主要有:1.国家机关用地;2.军事用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