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只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保险等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其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任何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都可以拒绝相应的履行。
在法定的情形下债务人也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就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可以通过通知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行使。例如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或者在诉讼的过程中向法院提出。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抗辩权行使有以下两点: 1、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已履行债权的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2、权利转让后,
抗辩权亦称异议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履行瑕疵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实施不安抗辩权有下列法律义务: 一、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二、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抗辩权和狭义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
自然人死亡的遗产的具体处理如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方式继承。债务的处理如下: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