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企业分立后的债务承担规定为:企业分立的,之前的债务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的变更、股东股权的转让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均属于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申请变更登记。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变更后的公司对变更前的公司债权、债务仍应予以承继。
企业改制中原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债务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
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形式变更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企业改制后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规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时,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论企业采取什么形式改制,从法律上看,总有新的承继者。对被改制企业债务
企业股份合作制度改造后,债权人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投资者)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债权的,股份合作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投资者)追偿。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债权的,股份合作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
企业债务由公司承担,用公司财产偿还。《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集体企业的债务由上级主管单位承担,集体企业无法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追偿集体企业的上级单位。集体企业即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集体企业的债务应当由集体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承担。集体企业无法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追偿集体企业的上级单位。集体企业即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变更后债权债务由变更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