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取保候审在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者之间只能选其一。如果保证人拒绝继续担保的话,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由办案单位决定是否变更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交纳保证金。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不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提出保证人只是一道手续,他即便不愿意继续担
可以贷款。从原则上来说,在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因为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担保人符合贷款条件那么就是可以贷款的。
行为人即将退休,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可以做贷款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人用房屋进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所以一般是不保证人为债务作保证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贷款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办理私人贷款的,需要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再申请贷款,申请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为,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等。
民间借贷中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的可以起诉,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 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
贷款的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而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承诺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且未尽监督义务而造成借款被挪作他用的,则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保证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出借人认为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来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出借人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借款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借款人可以起诉担保人。通常来说,“借款人”是债务人,“担保人”是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的人。通常来说二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二者与债权人同为保证合同当事人,二者就保证合同存在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相关纠纷。具体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