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3、客观行为上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 1、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等。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的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而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核心在于认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 1、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等。
行为人实施抽逃出资之非法行为,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果抽逃的出资数额巨大,或者因抽逃出资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行为人具有其他的严重性情节,则对行为人判处拘役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是单位实施抽逃出资行
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方法如下: 1、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2、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认股人; 3、行为方式除有虚假出资外,还包括抽逃出资行为; 4、既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也可能发生于成立之后; 5、侵害的客体是
抽逃出资罪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