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强制措施的种类有: (1)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行政强制措施有下列种类: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即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对财物的控制,即查封、扣押、冻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
交警可适用以下强制措施: 1、扣留违章车辆、违章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2、收缴伪造、变造得车辆号码牌等相关物品; 3、拖移驾驶人不在场的违停机动车; 4、检查驾驶人的血液内酒精含量。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以下: 1、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是指办案机关依法强制拒绝到案的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办案机关责令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不拘留嫌疑人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
我国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可以分别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拘传; 2、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3、公检法机关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 4、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刑事强制措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也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可能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予以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即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进行讯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先行拘留(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以及逮捕(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