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是违约方损失赔偿额等于实际损失加可得利益损失加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实际损失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旅游合同的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是合适的,具体的数额比例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与实际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的,则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申请予以适当调整。
可以。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
可以,合同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
合同解除后,还是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合同解除之后,没有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已经履行的合同,在合同解除后,有损害发生的,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
旅游合同违约的处理是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决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如果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对于合同违约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定论,理论界对此问题存在着比较多的观点,比较一致的或者占据主流的观点认为只应赔偿财产损失,而不包括非财产损失。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发生合同违约进行损害赔偿的范围是: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