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具体如下: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
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如下: 1、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未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一方已经结婚又与第三方结婚的;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结婚应当男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要求: 1、通常情况下,在被收养人没有成年之前是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但是允许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协议解除。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以上的,需要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收养主体不合格。 2、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 3、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 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
婚姻关系在以下情况下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受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成为被收养人,收养无效的情况有:收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收养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收养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收养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 1、违反收养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2、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 3、违反收养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4、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5、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有: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适用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即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
法律规定的无效收养关系: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不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收养的。 3、收养人的收养违反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序良俗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收养关系解除的情形有: 1、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的,养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3、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情况属于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收入的财产,但本法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