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分手也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根据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版只能到人民法院权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没有登记的事实婚姻可以诉讼离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离婚的话,需要两种方式:第一种起诉离婚,当事人双方无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种如果男女双方愿意的话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后再协议离
没登记有三个孩子可以认定为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的,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能认定事实婚姻的,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没有登记的婚姻怎么离婚,要看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属于事实婚姻的话,可以先补办结婚证,之后再选择协议或者诉讼方式来离婚; (2)若双方只是同居关系,因为这样一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双方之间也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也就没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二人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当事人可以拿着离
没登记不可以协议离婚。属于1994年前事实婚姻的,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人民法院调解不成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没登记属于同居关系的,无需办理离婚手续。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
结婚没登记就没有形成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登记结婚的话,属于双方同居关系,是不能离婚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没有离婚证是否可以二婚登记需要看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前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那就不需要离婚证,拿着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就可以了。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那就需要离婚证,没有离婚证可以先去补领一份离婚证,再去登记结婚。
如果没离婚不可以再办结婚登记,如果去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就涉嫌重婚罪了。 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