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没有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
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如下方式继承:如果遗嘱部分无效的,则无效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他部分仍然按照遗嘱办理。如果该遗嘱全部无效的,则全部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办理。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顺序按照遗嘱人定立的遗嘱里约定的顺序继承,如果没有顺序的,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各自可以继承的部分遗产分别继承。按照遗嘱继承的,继承顺序和份额由遗嘱人决定。
遗嘱继承的条件是:1、遗嘱真实有效,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应当有遗嘱能力,必须是其真是的意思表示,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2、遗嘱人先于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或转继承;3、继承人没有《继承法》规定的四种丧失继承权的行
遗嘱继承财产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死亡的时候遗留的,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就包括其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存款、生活用品、林木、文物、图书资料、享有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等。
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之间的联系如下: 1、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2、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不同: 1、产生依据不同。法定继承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遗嘱继承依据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产生; 2、继承人范围不同。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而遗嘱继承人一般无范围限制; 3、其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