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担保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为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偿还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偿还的债务,如果协商不成,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
担保人要行使其追偿权,可以直接向债务人提出,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担保人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
担保人可以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保证人要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一般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的,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要向债主追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担保人的追偿权行使方式有: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后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担保人追偿,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支出款额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