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治安行政案件追诉时效是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一个治安案件的处理期限是3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30天,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
治安案件的追诉期限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六个月的时间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案件即
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如下: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立案受理后从调查取证到行政处罚需要的最长期限,从治安案件受理之日起至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止。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该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