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有下列陷阱: 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 2.借条是借款人提前准备好,是他人所写的,借款人因此否认本人是借款人。 3.将借条写成收条。 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
借条的陷阱有: 1、利用词语歧义,故意阻碍合同履行。如,在借条中以“欠款”代替“借款”; 2、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处于危难时刻,恶意磋商,订立高利借款合同; 3、借条的其他陷阱。
主要情形有: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损害国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拆迁协议无效。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拆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
向未办理工商登记、未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黑中介”租房,面临租金、押金等被“黑中介”卷走,租赁合同未到期就被房东驱逐,或者租赁期间随意上涨房屋租金、退租时押金不予退还等。
试用期的陷阱: 一、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 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四、试用期工资低于。 五、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
借条中的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3、利用歧义。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借款人本人借款,借条非本人签字或书写 3、借款人本人提供的特殊纸笔 4、利用歧义逃避债务 5、未注明大写金额导致阿拉伯数字被篡改
保险合同陷阱有: 1、保险人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 2、保险人使用其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保险人未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3、保险人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商铺租赁合同签订陷阱有出租方是否为产权人,或者具有转租权并能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或转租权授权文件的出租方。合同签订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承租商铺是否经过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内容,是否具备使用的基本条件,特别需要注意承租商铺运营餐饮业的情况,
合同陷阱常见的有:一是钓鱼合同,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者先给付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二是以假乱真,行骗人主要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帐号、甚至假身份证明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