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同居财产纠纷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同居期间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同居个人财产
处理证据认定标准不同导致的合同纠纷的办法:当事人可以互相协商,根据交易习惯、交易方式等因素来确定认定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上述机构来认定证据的标准。
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直接诉讼或仲裁。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
经过竣工验收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提交验收报告而发包人拖延的,以提交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未竣工验收就被发包人使用的,以被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按照发包人的修改后经过验收的,则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验收的日期
出现租金支付纠纷的处理办法是: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决; 2、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协商不成的,可进行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
小产权房出现纠纷可以向售房户协商解决。小产权房的性质,一种是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者的,严格说外来村民是不能购买的。第二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如果购买的“小产权房”属于此种性质,则发生的纠纷就要
租房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私下协商解决,向违约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违约金一般在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按照约定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
1、拆迁家庭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