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2、个人高利转贷,
对于高利贷,当事人可以报警,但是一般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高利贷不是范围,而是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贷款放高利贷会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
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以判缓刑,数额巨大,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高利转贷罪可以判缓刑,但是数额巨大的不能。因为数额巨大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犯罪情形较轻的犯罪分子才可以宣告缓刑。
高转利贷涉嫌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该立案条件为: 1、行为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 (四)其他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