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诉讼时效期六个月。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注意:1、协议签订前必须审核拆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订时共有人应在场,并同意在手印上签名出售;2、违约的罚款不得过高,一般以合同标的金额的20%为上限;3、在房契完成前,得到房主的保证。4、买卖双方可以找一个中间人,签
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拆迁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标准和地点; 2.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以及差价支付方式、期限; 3.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不存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事由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具备下列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台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不存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事由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具备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