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团伙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有多次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持械聚众斗殴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伙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的子能够为。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结伙斗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属于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认定聚众斗殴罪中的斗殴故意是:行为人具有主动纠集他人,故意实施互相殴斗行为的主观心态。即行为人明知该种行为可能构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然放任或者促成该后果发生。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只有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才会构成此罪。 4、本罪
聚众斗殴与结伙斗殴的区别: 1、构成的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聚众斗殴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除了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聚众斗殴的主体是聚众斗殴的参与者; 2、不同的客观表现。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客观上有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与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结伙斗殴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聚众斗殴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除了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聚众斗殴的主体是聚众斗殴的参与者; 2、客观性能不同。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客观上有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团伙
聚众斗殴罪中斗殴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具有主动纠集他人,故意实施互相殴斗行为的主观心态。即行为人明知该种行为可能构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然放任或者促成该后果发生。
聚众斗殴罪应从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行为人实施了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只有首要分子与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会构成此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打架斗殴的责任的认定以规模和情节严重型不同,认定方式不同。互殴责任划分的标准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方的过错导致双方打架受伤的,则由过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过错导致双方打架受伤的,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主客观一致原则,“结伙”应该具备四要件: 一、两名以上自然人殴打或伤害了他人; 二、客观上实施了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 三、另一方是独自的自然人; 四、主观上有实施结伙的故意,即有纠集过程。认定结伙殴打他人时,四要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