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债权人代位权和担保人的关系如下: 债权人代位权主要是在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已有的债权的权利,主要是保证债权人的债得以实现。 债权人代位权与担保人这两者关系主要是区分担保人属于连带保证人还是一般保证人,只有连带保证人才属于代位权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说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 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责任如下: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
连带担保人是指与债务人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第二,代理人应当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第三,若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在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未否认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对民事活动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未被追认
成为担保人的条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担保债务偿还的能力,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
保证人和担保人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在于: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包括保证,保证是以个人信用作为担保,而担保还包括以物作为担保的方式,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代偿后不享有抵押权,如果同时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出现不能偿还的情况,法院首先会拍卖抵押物,只有拍卖金额不足偿还,才会要求担保人偿还剩余金额,所以担保人是无法要求获得抵押物的。
担保人代偿后,债权人取得了抵押权,债权人就该抵押担保财产实现了其抵押权;而担保人并不取得该抵押权,但是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1、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人主张全部债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内部债务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2、一般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