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离婚案件中只要存在法定离婚赔偿情形的就可以要求赔偿。具体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方面。且存在前述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中女方要求补偿的法律规定: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提起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当事人是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根据相关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还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其他情形除外。
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
离婚诉讼中女方可以要求的赔偿有: 1、如果双方在婚姻存在期间,女方因为要照顾子女或者家里的老人,付出相对比较多,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向男方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双方财产是归各自所有,
能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按照如下标准索赔: 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物质损失为标准,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计算的具体数额为标准。 且前述赔偿一般由离婚无过错方向过错方主张。
若在行政诉讼在当事人诉讼请求需要增加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然后需要向法庭写增加证据申请书,并且载明出现了新的证据,提供给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中能要求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单独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起诉或者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在起诉状中列明起要求赔偿的金额、事实和理由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