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显失公平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法律认定为现实公平,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撤销解除该劳动合同。
一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需履行,但前提是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如果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具有效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显失公平撤销可以反诉,但是需要满足反诉要求。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显失公平合同被撤销后,如果因对方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索偿。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各当事人之间要返还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或折价补偿对方。
显失公平的合同并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一种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
显失公平撤销可以反诉吗?可以。但是需要满足反诉要求。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的,是可撤销的。订立合同时,一方以显失公平的条款以及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由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申请撤销。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具体如下: 1、一方利用另一方的困境签订合同,但合同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2、但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的,不得撤销不公平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具有如下的合同效力: 1、可撤销合同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需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可变更合同自合同变更后,新增加部分的条款效力高于原条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需要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损害方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显失公平的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没有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