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复议回复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需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但要获得其负责人的批准才能延长。
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行政复议的申请不得超过60天;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不得超过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应
申请行政复议的回复时间是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回复;但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回复期限,但至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期间为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需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需要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期满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答复期为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等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对有关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经超过六十日的,当事人一般不能提出申请。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一般就需要及时提出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我国行政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回复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需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但要获得其负责人的批准才能延长。
行政复议回复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