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 一、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 (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三)建立健全农民房屋拆迁的相关程序。设立征收和收回宅基地的公告或通知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房屋拆迁纠纷 离婚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的方式有: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和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协商不下来的时候,可以书面申请听证,联合其他拆迁户提出异议。在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合理补偿。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事纠纷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
在处理双方因安置房产权发生纠纷时,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房产商擅自改变房屋座向等情况,可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而改变的,但按规定房产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告知被拆迁方变更方案。如果房产商未告知,房产商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营业房与变更后修建的营业房存在有价差,应按合同约定安置
一、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 (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三)建立健全农民房屋拆迁的相关程序。设立征收和收回宅基地的公告或通知程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宅基地
特殊房屋拆迁纠纷案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具体有: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在征地拆迁活动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违法甚至犯罪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破坏私有财产时,我们都可以报警处理。 拆迁活动中适合报警的情形包括: 1、被征收人遭受不明身份的人员的威胁、恐吓、侮辱、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时。 2、被征收人的房屋遭遇非法强拆、
房屋租赁纠纷基本处理方式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