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商铺转让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
中标后是否可以变更合同签订主体要根据甲方意愿而定。中标之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已经开始履行,现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乙方即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改变为甲和丙,甲如果同意的话,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的主体是可
经过招标的合同能变更合同主体,但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 也就是合同乙方是经此程序选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这样是否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
已经履行的合同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能撤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我国股东拥有的公司股权可以变更转让。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公招建设项目是指以政府名义发文修建的项目。不可以单独做为一个工程的名称,只能以附加条件或备注的形式出现。比如有的政府单位用自己的土地建房用作办公房,还是属于经营性用房。非经营性公建仅指不用于经营的公共建筑,如广场上的值班室,水管的铺设,电线
转让合同签订后,可以反悔,但是没有正当理由的,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店铺转让合同不一定签字就有法律效果。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可以转让该购房合同。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如果当事人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购房合同不能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
合同已经备案可以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已经备案的,当事人依法转让后应当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就店铺转让的事宜是可以依法签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订立书面的店铺转让合同,来约定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但是转让的店铺需是有效存在的、可以转让的店铺,并且转让人要及时通知其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