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继父母死亡后,依法就继父母有权继承的法定继承遗产份额,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的民事权利,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继子女不能指定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规定: 1、因为享有代位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2、最高人民法院对享有代位权的主体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其中并没有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继子女的情况。 继承开始后,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前述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拟制血亲同样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因此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
代位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 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而法定继承是指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
如果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继承人并没有先于并继承人死亡,而是由于其他法定原因丧失了继承权的,其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并且,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中,对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其中并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