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收入购买的财产; 2、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合法渠道获得的财产; 3、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
老年人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取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取得的财产; 3、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经济利益; 4、夫妻一方或者双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范围有: 1、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产生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 2、双方同居于1994年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但男女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住房公积金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偿还需要分情况。 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夫妻承认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为个人借贷的,则以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如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等;一般来说婚后受到的赠与和继承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约定仅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登记结婚之后取得的下列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关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是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以及购买的财物。 在同居期间各自的个人收入不能够认定为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应当属于一方当事人个人所有。
同居期间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在同居期间产生,且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反之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