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撤销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无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东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无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东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东。
变更时间取决于股东们的配合。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一般是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股东变更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股东失信企业能变更法人代表。股东失信与法人变更没有关系,即使是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也不影响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仍然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子公司决议需要股东认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其作出的普通决议,需要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而重大决议,需要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无论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都存在并非公司股东的可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能并非公司股东。
股东大会能罢免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股东大会做出罢免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人数没有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隐名股东没有直接提起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的权利。若是隐名股东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显名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起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需要经过前置程序。
股东权利有: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资产收益权;退出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等权利。股东的义务有:遵守公司章程;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