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房屋租赁可以提前终止,但是没有法定解除情形的,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的租房合同可以提前取消。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也没有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当事人不能提取取消合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你方是否有权在合同期内转租,请参考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是否有转租相关约定,如合同你方无权转租,将涉及合同违约行为。如合同内允许你方转租,且合同内没有约定房东可以在你方转租时涨价,则房东无权进行涨价。一般合同内转租,无论合同内是否有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的,出租人一般不可以提前收回房屋,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1、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租赁物性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经催告
存在如下情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1、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在租房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使房屋毁损的等。
可以签订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的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 一、承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