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的合同等,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害的一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具有如下的合同效力: 1、可撤销合同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需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可变更合同自合同变更后,新增加部分的条款效力高于原条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合同; 2、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3、被合同当事人或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归入可撤销合同范围,实际上是将撤销的对象主要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一、可撤销合同可以通过申请撤销。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受害方可以有选择合同效力的权利,即可以撤销合同而使合同无效,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也还可以保持合同有效。 二、可撤销合同在一年内可撤销。对于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在民法中表述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变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签订了合同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况;签订的合同时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时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违背了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法定其他情形等。
可撤销合同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需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可变更合同自合同变更后,新增加部分的条款效力高于原条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 3、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对于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
1、可撤销和可变更合同在一年内可撤销和更改,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但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我国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指: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