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在现行民事法律上指的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的合同等,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合同有: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和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在危险中签订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法律允许当事人申请否认合同的合同。合同不一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但可以通过行使撤销
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要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要件如下: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所谓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紧急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使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平等;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
区别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方式: 1、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2、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
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合同具备可撤销的情形,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可撤销的合同又称可撤销、可变更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不是适用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一般当事人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九十日内;如果有胁迫行为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
可变更的合同变更后符合民事行为生效要件的具有法律效力,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由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