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约定放弃,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这属于担保人的权利,所以是可以约定放弃的。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有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追偿主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
债权人放弃担保人债务的规定如下: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
能。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
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 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二是追偿权,指保
债权人可以放弃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人的责任属于放弃其权利的行为,实际上是降低了其实现债权的可能,所以法律没有关于禁止债权人放弃担保人责任的规定。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是可以放弃追偿权的,因为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是先将债务人的债务还清了,然后再向债务人去讨还债务。所以是否想要追偿全看担保人的意愿,如果担保人不想要这笔资金,则无需追偿。但是如果想要,则可要求债务人归还其还款金额。
担保人可以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