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我国刑法对盗窃未遂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盗窃罪不侵害人身安全,其犯罪本身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是比较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来说,未遂的危害比较低的。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对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
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分15个条文,对办理盗窃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普遍性问题
针对不同地区所适用的盗窃数额标准可能并不一致,为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盗窃罪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04月2日联合发布,2013年4月4日生效。该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
司法解释对盗窃罪的相关是:如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盗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盗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
遗忘物盗窃的司法解释如下:一般情况下,当遗忘物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时,其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只能是负有管理义务的人之外的第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遗忘物,则成立盗窃罪。
入户盗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盗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盗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盗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