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情形是: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常见的网络诈骗的几种情形有: 1、网上招聘诈骗。 2、冒充银行人员以受害人信用卡透支消费、欠费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学校老师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退还学杂费,诱使受害人到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然后将受害人账户内资金转走。 4、收取订金骗钱法。
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普通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四种情形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构成诈骗罪的要件有: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应当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
以下情形构成诈骗罪: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符合以下要件的情况可以构成诈骗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1、实行过限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2、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