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传播性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要件是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要件即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客体要件是双重客体,即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应当是: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性犯罪行为的规定,性犯罪行为有:1、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的手段,或者采取了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手段,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的行为;2、强制猥亵罪,行为人以具有暴力性质的手段,强制对被害人作出使其产生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0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成立传播性病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行为人须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第二,本罪为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卖淫”或者“嫖娼”之一即可成立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