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处罚罚款: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现在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不同行政部门罚款的标准不同,可以关注具体行政部门的政策。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执行方式主要有:行政法规定当场收缴罚款以外,其他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的,而是作出行政处罚
不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能够依法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 认
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没有对行政立案到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
如果产品的质量合格,则销售未遂的,不进行行政处罚;如果产品的质量不合格,则对销售者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一般可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遂从轻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以下几种: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者应当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
法律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 2、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重大行政处罚指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行为能力、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