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
终止合同所需条件如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法院依法宣告为破产的;其他。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尚未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效力是: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一方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终止委托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有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从权利一般也归于消灭。委托双方无需再履行合同的义务,但需要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的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 1、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别人接手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因不可抗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