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委托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委托合同终止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有,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尚未终止。
委托合同的法定终止条件是:委托人死亡、终止,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等。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而终止合同后,导致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终止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
委托合同终止有下列法定的条件:委托人死亡、终止;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则除外。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委托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的内容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的。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终止委托合同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有以下条件, 1、清偿,通过履行行为或者通过给付结果的产生使负担的给付对有受领权的债权人或第三人发生效果。 2、抵消,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双方各自的债权和对应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3、提存,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