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
行政处罚是可以撤销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程序违法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或者处罚明显不当的。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另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
行政监察对象的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并可以对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派出监察机构和监察专员。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3、方式不同。行政授权的方式有
认定违法主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 1、依法认定原则如果法律分别规定了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幅度,则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2、单位优先原则如果在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中存在单位和个人两种主体,则优先把单位确定为违法主体。 3、经营负责原则无论内部以承包
行政处罚对象是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胁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 (1)中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胁从犯予以减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第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